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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制度】天等县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2017-09-06
县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国、地税两局之间的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整合税收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天等县国家税务局、天等县地方税务局共同建立联合办公区,并制定联合办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联合办公的工作事项为:联合执法巡查、联合核定税款、联合纳税务评估、联合专项整治、联合信息采集及交换等。 第三条 成立国、地税联合办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地税局长轮流当值(以月度联席会议时间为准),副组长由国、地税指定本局一名副局长担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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