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赣教发〔2015〕4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3〕44号),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南昌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与任务
到2016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2%, 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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