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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2017-11-24
江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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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亳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2017-11-15
亳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劳动模范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劳动模范评选和服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包括: (一)在亳州市工作的,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历次命名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文件注明享受全国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全国劳模); (二)在亳州市工作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历次命名表彰的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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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邯郸市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2017-08-04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条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以普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为目的的群众性竞赛活动。开展劳动竞赛是提升职工素质、推动企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有效形式。为充分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促进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根据《河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奖励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邯郸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劳动竞赛活动。各县(市、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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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河北省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7-05-25
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进一步实施好送温暖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帮扶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对全省困难职工开展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的专项资金。本办法所称困难职工是指经各级工会依照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管理的困难职工。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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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2016-12-26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由,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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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2016-12-08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办法 (2015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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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办法】慈溪市企业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2016-08-13
慈溪市企业职工合理化 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推进企业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畅通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的渠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合理化建议是指企业职工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向企业提出的改善意见、方案及措施等。 第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根据《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动员和支持广大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可参照本办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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