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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办法】顺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2018-03-09
顺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消防大队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公示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消防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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