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首都重大纪念活动期间安全供电,保障高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15]681号)及《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河北省电力条例》为依据,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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